关于印发《温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20-04-30     作者: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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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瓯江口分局、下属事业单位

《温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4月28日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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