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号 | GB/T 4343.2-2009 | 实施状态 | 已作废 | ||
| 中文名称 | 【强改推】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 ||||
| 英文名称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 Part 2:Immunity | ||||
| 标准分类 | CN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K64 电动工具 | ||
| ICS分类 |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组织分类 | GB 国家标准 | ||
| 发布日期 | 2009-05-05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 ||
| 作废日期 | 2021-07-01 | ||||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GB/T 4343.2-2020 | 替代以下标准 | GB 4343.2-1999 | ||
| 采用标准 | CISPR 14-2(Ed.1.2)-2008,IDT | 引用标准 | |||
| 纸质馆藏 | 馆藏位置 | ||||
| 归口单位 |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 | ||
| 范围 | GB 4343的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及类似器具、电玩具以及电动工具的电磁抗扰度。对接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V,对其他器具,则不超过480V。 器具里可装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二者兼有,其电路可包含电气线路或电子线路。它可以由市电、变压器、电池或其他电源供电。 本部分也适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扰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轻工业场所和农场的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同时也适用于GB 4343.1产品范围内的器具。此外还适用于: ―家用和酒吧餐馆用的微波炉; ―射频能量加热的烹调用平铁架和烹调炉,(单个或多个区域)感应式烹调器具; ―辐射范围从紫外线到红外线(包括可见光)的个人护理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 照明用设备; 重工业用器具; 固定安装在建筑物上的电气装置部件(如保险丝、断路器、电缆和开关); 频繁产生特殊电磁环境场所使用的器具,这样的场所指产生强电磁场(例如广播发射站附近),或电网产生大脉冲的地方(例如发电站); 无线电接收机、电视机,音频设备、视频设备以及除玩具以外的电子音乐装置;医疗电气装置; 个人计算机和除玩具以外的类似器具; 无线电发射机;专门设计用于车辆的器具;婴儿监护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