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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DB33/ 887-2013 实施状态 现行
中文名称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英文名称 Indirect discharge for emission limitation of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for industrial wastewater
标准分类 DB 地方标准 中标分类 Z60 污染物排放综合
ICS分类 13.020.10 环境管理 组织分类 DB33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3-03-19 实施日期 2013-04-19
作废日期
被以下标准替代 替代以下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 11893-1989;HJ/T 195-2005;HJ 535-2009;HJ 536-2009;HJ 537-2009;《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纸质馆藏 馆藏位置
归口单位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起草单位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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