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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CNS 10767-1985 实施状态 现行
中文名称 船用防爆手提燈(乾電池式)
英文名称 Explosion-proof Portable Electric Lamps for Marine Use (Dry Cells and Batteries Type)
标准分类 TW 台湾地区标准 中标分类 U63 船用照明与其他电器
ICS分类 29.140.30 荧光灯、放电灯 组织分类 CNS 台湾标准
发布日期 1985-09-17 实施日期 1985-09-17
作废日期
被以下标准替代 替代以下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纸质馆藏 馆藏位置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范围 本標準適用於船上可能積聚爆炸等級 2 級發火度為G 5 隻爆炸性氣體* 場所使用隻乾電池式耐壓防爆手提燈 (以下簡稱為燈具) 。註*:爆炸性氣體指可能引起爆炸或燃燒之氣體或微粒,其爆炸等級及發火度依 CNS 10765 船用電器耐壓防爆構造及試驗通則第 1 節之規定。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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