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号 | GB/T 24001-2016 | 实施状态 | 现行 | ||
| 中文名称 |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 ||||
| 英文名称 |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s. Requirements with guidance for use | ||||
| 标准分类 | CN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Z00 标准化、质量管理 | ||
| ICS分类 | 13.020 环境保护 | 组织分类 | GB 国家标准 | ||
| 发布日期 | 2016-10-13 | 实施日期 | 2017-05-01 | ||
| 作废日期 | |||||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替代以下标准 | GB/T 24001-2004 | |||
| 采用标准 | 引用标准 | ||||
| 纸质馆藏 | 馆藏位置 | ||||
| 归口单位 |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能够用于提升其环境绩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本标准可供寻求以系统的方式管理其环境责任的组织使用,从而为“环境支柱”的可持续性做出贡献。本标准可帮助组织实现其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这些结果将为环境、组织自身和相关方带来价值。与组织的环境方针保持一致的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包括: —提升环境绩效;—履行合规义务;—实现环境目标。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规模、类型和性质的组织,并适用于组织基于生命周期观点所确定的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本标准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本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地改进环境管理,然而,只有当本标准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中且全部得到满足,组织才能声明符合本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