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号 | HJ 8.2-2020 | 实施状态 | 现行 | ||
| 中文名称 |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生态环境监测 |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archives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 ||||
| 标准分类 | QT 行业标准 | 中标分类 | |||
| ICS分类 | 组织分类 | HJ 环保行业标准 | |||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
| 作废日期 | |||||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替代以下标准 | HJ/T 8.2-1994 | |||
| 采用标准 | 引用标准 | GB/T 11821;GB/T 18894;HJ/T 7;HJ/T 9;DA/T 38;DA/T 5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 |||
| 纸质馆藏 | 馆藏位置 | ||||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和载体的生态环境监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生态环境监测档案的保管与鉴定、开发和利用的一般方法,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其他(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部门)的生态环境监测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