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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CNS 3376-7-2008 实施状态 现行
中文名称 爆炸性環境-第7部:增加安全構造〝e〞之設備保護
英文名称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7: Equipment protection by increased safety〝e〞
标准分类 TW 台湾地区标准 中标分类 K35 防爆电器
ICS分类 29.260.20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组织分类 CNS 台湾标准
发布日期 2008-09-30 实施日期 2008-09-30
作废日期
被以下标准替代 替代以下标准 CNS 9820-1983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纸质馆藏 馆藏位置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范围 本標準適用於爆炸性氣體環境中具有保護型式〝e〞之增加安全構造之電機設備,並詳細列出其有關設計、構造、試驗及標示之特別規定。本標準適用於額定電壓不超過11 kV(交流均方根或直流)之電機設備。為確保設備在正常操作或在規定之異常狀況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過高之溫度,須適用額外之評估尺度。本標準係對CNS 3376-0(IEC 60079-0)之一般規定提供補充及修正事項。當本標準之規定與CNS 3376-0(IEC 60079-0)之規定有所牴觸時,以本標準之規定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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