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温州市级地方标准规范复审结果的意见反馈函

时间: 2018-06-29     作者:     来源: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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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

我局自4 月份部署开展全市地方标准规范复审工作以来,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复审工作,组织起草单位、标技委或相关专家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地方标准规范进行了复审,提出了复审意见。按照程序我局对收到的“50个地方标准规范和13个已立项正在制定的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复审意见逐一复核,作出复审结论:直接转化10个、废止10个、继续制定8个、修订后转化35个(具体见附件1)。

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收到“直接转化”复审意见的有25个地方标准规范,经复核,其中有10 个符合要求,复审结论定为“直接转化”。我局将委托市准化研究院按《浙江省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予以直接转化,重新编号、发布并公告。另外15个因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已作废或已被代替,故复审结论定为“修订后转化”。

二、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我局将予以公告废止。

三、复审结论为“继续制定”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修订工作。

四、复审结论为“修订后转化”的,请于7月20日前提交《温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附件2),按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组织修订。

五、如果对复审结论有异议,请于6月25日前向我局标准化处提出。

联系人:标准化处柳丽红 88907825

附件:1.温州市地方标准规范复审结论汇总表

      2.温州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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