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发布的《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办案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等2项市地方标准的公示

时间: 2023-04-0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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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办案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站建设与管理指南》温州市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6号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602; 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88907712; 电子邮箱:wzbz66@163.com


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办案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公示稿).pdf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站建设与管理指南(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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