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温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温市监函﹝2022﹞14号)文件要求,温州市生态环境促进中心(温州市河湖长制工作中心)等单位研究起草了《民间河长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08月31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章松来;联系电话:0577-86968305;传真:; 电子邮箱:5629319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