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温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温市监函﹝2022﹞20号)文件要求,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建设规范 第3部分:工作要求(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07月19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金扬照;联系电话:13868599886;传真:; 电子邮箱:419923687@qq.com
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建设规范 第3部分:工作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综合行政执法基层中队建设规范 第3部分:工作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