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标准化立法》
新加坡标准化立法时间早,1996年制定了《新加坡生产力和标准局法》、2002年修改为《新加坡标准、生产力与创新局法》,该法属于新加坡共和国的法令第303A章,主要规定了标准、生产力与创新局的相关职能职责。新加坡标准化法律的最大特点是更新速度快,颁布22年来,新加坡标准化法律已经过25次修正案的修订,很好地把握住了新加坡国家标准化的发展方向和时代脉搏,对日新月异的市场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指导作用。
摘自《标准科学》 201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