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的基本原理

时间: 2014-05-23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简化、统一、协调、优化四原理是企业标准化长期活动的总结,是相关关联的有机整体。

简化是在一定范围内缩减对象(事物)的类型数目,使之在一定时间内足以满足一般需要的标准化形式和方法。简化一般是事后进行的,也就是事物的多样化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才能对事物的类型数目加以缩减。

统一是把同类事物两种以上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限定在一个范围内的标准化方法。统一的实质是使对象的形式、功能或其他技术特征具有一致性,并把这种一致性通过标准确定下来。因此,统一的概念与简化的概念是有区别的。前者着眼于取得一致性,即从个性中提炼共性;后者则着眼于精炼,在简化过程中往往保存若干合理的品种,简化的目的并非简化为只有一种。

协调是针对标准体系的,以系统的观点处理标准内部各要素的相互关系;协调标准系统中各相关标准之间的相互关系;以标准为接口协调各部门、各专业、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解决各有关方连接和配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标准在一定时间保持相对平衡和稳定。

优化是指按照特定的目标,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对标准系统的构成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使之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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