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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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研制社保经办服务、劳动用工指导、就业创业指导、社会工作、养老服务、托育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住房等领域技术标准,以标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和效率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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