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MYS/71
通报日期:02026-01-09

通 报

1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食品安全和质量计划马来西亚卫生部4级,Menara PrismaNo.26,Jln。Persiaran Perdana,Precint 362675 Federal Territory Putrajaya,MalaysiaTel:+(603)8885 0797电子邮件:sps.fsqd@moh.gov.my
3 覆盖的产品:各种商品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食品中农药残留在线数据库[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1985年食品条例第十六附表(第41条)修正案草案:农药残留
6 内容概述:对1985年《食品条例》[P.U.(A)437/1985]第十六附表(条例41)关于农药残留的拟议修正案涉及以下细节:增加19种新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四甲酰胺、氯菊酯、杀螨灵、异恶草酮、环丙唑醇、氰戊菊酯、异丙甲草胺、氧戊草胺、氧氟草胺;为与现有农药相关的新商品增加新的最大残留限量:甲氰菊酯、噻嗪酮、氯虫脲、草铵膦、咪鲜胺、丙环唑、环丙嗪、戊唑醇、嘧菌酯、嘧菌酯、多杀菌素、吡虫啉、西维因、高效氯氟氰菊酯、吡丙醚、呋虫胺、溴氰菊酯、西维因、甲霜灵、甲维菌素/β-氟氯氰菊酯、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酯、嘧啶磷、氟吡菌胺、氟吡菌胺、己唑醇、异丙二酮、氰戊菊酯、噻虫嗪、异戊菊酯、氰戊菊酯、噻虫嗪、氟氯氰菊酯、氟虫腈、氟虫腈、六氯氰菊酯、氟氰菊酯、异戊菊酯、氰戊菊酯、氰戊菊酯、噻虫嗪、噻虫嗪、氟氯氰菊酯、联苯菊酯、烯草酮、氰戊菊酯、噻虫嗪、氟氰菊酯、氯氰菊酯、联苯菊酯、烯草酮、氰戊菊酯、氰戊菊酯、氯氰菊酯、氯氰菊酯、联苯菊酯、烯草胺;删除三个最大残留限量及其细节:敌百虫、久效磷和甲胺磷。
7 目的和理由:[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X]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 贸易促进措施: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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