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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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CAN/222 | |
| 通报日期:02004-11-17 | |
| 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加拿大健康部有害生物管理协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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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咪唑菌酮[Fenamidone] (ICS: 65.100.30, 6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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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未提及。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拟修订食品药物法规(1393 ―咪唑菌酮[Fenamidone] [提供英文和法文,3178-3180页] |
| 6 | 内容概述: 根据食品药物法的规定,加拿大健康部有害物管理协调局批准了一项要求对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杀虫剂]――咪唑菌酮[Fenamidone]作为一种杀真菌剂,用于控制马铃薯晚期疫病进行注册的申请。根据食品药物法的规定,本修订法规拟对咪唑菌酮[Fenamidone]用于马铃薯所产生的残留制定最大残留限量,以准许含此类残留的食品上市销售。 经对所有可用数据审核,PMRA确定,当马铃薯内的咪唑菌酮[Fenamidone]最高残留限量为0.02p.p.m.时,不会对大众造成健康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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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A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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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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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2004年11月6日加拿大官方公报,部分I。[提供英法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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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