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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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TPKM/632 | |
| 通报日期:02024-08-27 | |
|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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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食品中使用的食品配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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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微生物发酵产生的γ |
| 6 | 内容概述:本法规草案规定了用于食品的γ-氨基丁酸(GABA)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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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它危害:8.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9.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微生物发酵产生的γ-氨基丁酸作为食品配料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草案》(卫生福利部门食品编号:1131301735,2024年8月22日)可从通报机构、咨询点和卫生福利部门获得英文版本。该法规通过后将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中文版)。10.拟批准日期:待定拟公布日期:待定11.拟生效日期:待定12.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4年10月26日13.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1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农业部动植物卫生��验局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和平西路二段100号9楼 邮编:100060电话: +(886) 2 8978 2312传真: +(886) 2 2332 2200电子邮箱: wtosps@aphia.gov.tw网址: https://www.aphia.gov.tw/1应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8-27如下信息:微生物发酵产生的γ-氨基丁酸作为食品配料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草案。本法规草案规定了用于食品的γ-氨基丁酸(GABA)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该补遗通报涉及: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负责处理反��意见的机构: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和平西路二段100号9楼 邮编:100060电话: +(886) 2 8978 2312传真: +(886) 2 2332 2200电子邮箱: wtosps@aphia.gov.tw网址: https://www.aphia.gov.tw/1本法规草案规定了用于食品的γ-氨基丁酸(GABA)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11.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2.负责机构:3.覆盖的产品:食品中使用的食品配料4.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5.通报标题:微生物发酵产生的γ-氨基丁酸作为食品配料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草案。页数:1 使用语言:中文,英文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PKM/24_05530_00_x.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PKM/24_05530_00_e.pdf 6.内容简述: 本法规草案规定了用于食品的γ-氨基丁酸(GABA)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7.目的和理由:食品安全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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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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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微生物发酵产生的γ-氨基丁酸作为食品配料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草案》(卫生福利部门食品编号:1131301735,2024年8月22日)可从通报机构、咨询点和卫生福利部门获得英文版本。该法规通过后将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中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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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