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MYS/20/Rev.1
通报日期:02026-03-03

通 报

1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渔业部渔业生物安全司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联邦政府行政中心Putrajaya 62628电话:+(603)8870 4606传真:+(603)8890 3794电子邮件:spsdof@dof.gov.my
3 覆盖的产品:活鱼(除外观赏鱼)进口条件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第5节(贸易措施、进出口程序和卫生证明)-第5.3章,与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有关的WOAH程序-第5.9章,抵达时适用的水生动物卫生措施[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更新马来西亚活鱼进口议定书(对G/SPS/N/MYS/20的修订)。
6 内容概述:马来西亚渔业部根据1985年《渔业法》(第317号法案)关于活鱼控制的第40节,审查了G/SPS/N/MYS/20*(2009年7月6日)的通报。该修订案考虑了物种在各自商品组内的重新分类和合并。此外,它还纳入了疾病分析、生物安全风险和向马来西亚出口的具体目的的要求。本次通报的目的是向所有国家通报更新后的进口议定书:1.供人食用的活鱼;2.活鱼亲鱼;3.活淡水鱼苗;4.活海鱼鱼苗;5.活的甲壳类亲鱼;6.活甲壳类鱼苗;7.活软体动物;8.活的无脊椎动物;9.活水生植物。进口活水生动物的风险评估和检疫要求如下:1. 供人食用的活鱼(i):检疫要求由托运货物的最终用途决定。指定直接交付给餐馆以便立即准备的货物免于检疫。2. 其他商品(ii-ix):进口风险和强制检疫期基于综合评估,考虑物种的易感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列出的应通报疾病以及其他关键的生物安全风险。议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抵达马来西亚前的进口条件;2.马来西亚进口活鱼的动物卫生认证要求;3. 抵达马来西亚领土时的进口条件。该进口议定书要求所有进口商在托运货物抵达前遵守规定的条件,满足所有健康认证标准,并在抵达马来西亚时遵守所有程序,如附件一所述。*注:根据1985年《渔业法》,“鱼”是指任何水生动物或植物,无论是否定居,包括所有种类的有鳍鱼类、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水生哺乳动物或其卵或卵、鱼苗、鱼种、唾液或幼鱼,但不包括任何种类的水獭、海龟或其卵。
7 目的和理由:[ ] 食品安全[X]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1985年《渔业法》(英文可在DoF的互联网主页https://www.dof.gov.my上查阅)和WOAH水生动物健康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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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2026年6月1日[ ] 贸易促进措施: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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