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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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EU/922 | |
| 通报日期:02026-02-26 | |
| 1 | 通报成员:欧盟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电话:+(32 2)295 426 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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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源自中国的花生四烯酸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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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X] 无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2026年2月24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6/459修订了实施条例(EU)2019/1793,内容涉及暂时增加对原产于中国的花生四烯酸油进入欧盟的官方控制和紧急措施(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 6 | 内容概述:(EU)2019/1793号条例规定了关于暂时加强对来自某些第三国的某些非动物源性食品和饲料进入欧盟时的官方控制的规则(见附件一);由于真菌毒素(包括黄曲霉毒素、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污染)的污染风险,从某些第三国进口某些食品和饲料的特殊条件(附件二-加强边境官方管制和附有第三国取样和分析结果的官方证书)。本实施条例修订了实施条例(EU)2019/1793的附件II,将来自中国的花生四烯酸油纳入其中,原因是可能受到肉毒毒素的污染(频率设定为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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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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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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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2019年10月22日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9/1793,关于暂时增加对来自某些第三国的某些货物进入欧盟的官方控制和紧急措施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U)2017/625条例和(EC)178/2002条例,并废除委员会条例(EC)669/2009号、(EU)884/2014号、(EU)2015/175号、(EU)2017/186号和(EU)2018/1660号(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OJ L 277,2019年10月29日,第89页;ELI:http://data.europa.eu/eli/reg_impl/2019/1793/OJ)。(有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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