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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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AUS/433/Add.7 | |
| 通报日期:02020-12-10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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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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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通 报 |
| 6 | 内容概述: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0-12-09 如下信息: 农业出口立法——公布2020年出口管制规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第3部分澳大利亚政府正改进其农产品出口立法。澳大利亚农业出口新立法框架将于2021年3月28日开始实施,它包括2020年出口法令和2020年出口管制规则(规则)。 管制规则将阐述商品出口管制的实施细节。一旦终稿,这些规则将取代现行法律。澳大利亚政府已公布了2020年出口管制(规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第1及第2部分,它包括10种咨询商品。我们正在发布该规则草案的第3部分,它包括:2020年出口控制(动物)规则征求意见稿; 2020年出口控制(杂项)规则征求意见稿; 有关规则草案第3部分及支持信息可查询农业、水及环境部网站:https://www.agriculture.gov.au/market-access-trade/improving-export-legislation。提交有关规则草案第3部分的相关意见将于2021年1月24日结束。规则草案第1部分的评议于2020年11月5日结束;规则草案第2部分评议于2021年1月8日结束。与利益相关人士,包括贸易伙伴的咨询重点是确保改进后的立法框架清晰,与目的相符,支持增长和创新,同时维持我方贸易伙伴的预期标准。澳大利亚信守满足贸易伙伴进口要求的承诺没有改变,改进后的立法将继续履行澳大利亚的国际义务,包括《SPS协定》规定的义务。 该补遗通报涉及:[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撤消拟定法规[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其它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X]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X]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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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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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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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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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