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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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USA/1912/Add.1 | |
| 通报日期:02010-01-14 | |
| 1 |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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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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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补 遗 |
| 6 | 内容概述: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发送2010年1月7日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 韩国口蹄疫及牛瘟疫情变化 (APHIS-2008-0147)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修改法规,将韩国补充纳入口蹄疫(FMD)及牛瘟非疫区名单。我们采取该措施是因为通过评估确定韩国已无牛瘟及口蹄疫。由于韩国靠近或同受牛瘟或口蹄疫影响的国家有贸易关系,我们还将其纳入肉及肉制品进口受某些限制的地区名单。这些措施更新了韩国牛瘟与口蹄疫疫情状况。同时通过规定韩国对美出口肉及其它动物产品的补充要求,继续预防相关疫病传入美国。本最终法规将于2010年1月12日生效。 本最终法规提供英文: 联邦纪事: 2009年12月28日 (74册, 247号),通知页数:68478-68480。 在线查阅:http://www.gpoaccess.gov/fr/advanced.html, 选择2009 FR Vol. 74, 在搜索栏内键入“68478”(包括双引号)。 这是继一份公布于2009年3月30日联邦纪事(2008 FR,74册, 59号, 页数:14093-14097, 文案号APHIS–2008–0147)拟定法规后采取的措施。在该拟定法规中,APHIS拟修改法规,将韩国纳入口蹄疫及牛瘟非疫区名单。我们还拟将韩国纳入,虽宣称无此类疫病,但因靠近牛瘟或口蹄疫地区或与其有贸易关系而受某些限制的地区名单(在线阅览本通知:http://www.gpoaccess.gov/fr/advanced.html, 选择2009 FR Vol. 74, 在搜索栏内键入“14093”(带双引号))。我们征求该提案评议意见期为60天,截止日为2009年5月29日。至该截止日,我们未收到任何评议。因此,鉴于拟定法规之理由,我们将不加修改地将拟定法规采纳为最终法规。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X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补遗通报发布日后60天及或(年/月/日):不适用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详细信息,请洽: Dr. Julia Punderson, Senior Staff Veterinarian, Regionalization Evaluation Services, National Center for Import and Export, VS, APHIS, 4700 River Road Unit 38, Riverdale, MD 20737-1231; +(1 301) 734-4356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国家咨询点,或其它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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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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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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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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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