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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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USA/2979/Add.2 | |
| 通报日期:02019-09-23 | |
| 1 |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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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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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通 报 |
| 6 | 内容概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9-09-23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生猪屠宰检验现代化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联邦肉类检验法规,以建立一套已证实可提供公共卫生保护的,至少等同于现有检验系统的市场生猪屠宰企业可选检查新系统。不选择按猪检验新系统运营的市场生猪屠宰企业仍可继续按其现有检验系统运作。无论按哪种检查系统操作,也不管猪龄、大小或等级,检验局还对影响所有生猪屠宰企业的法规做了一些修改。与现行法规不同,这些改动将能使生猪屠宰企业制定更适合各自具体业务的抽样计划, 因此,更有效地监控各自的具体控制工艺。全文提供链接地址: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8-02-01/pdf/2018-01256.pdf.。该补遗通报涉及:[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撤消拟定法规[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其它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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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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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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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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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