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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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AUS/422/Add.2 | |
| 通报日期:02018-03-28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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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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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通 报 |
| 6 | 内容概述: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8-03-27 如下信息: 所有国家供人消费虾及虾产品如本部网站第2018/06号生物安全通知规定: http://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ba2018-06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水资源部正进行审议澳大利亚供人消费虾及虾产品的进口条件。2017年5月第2017/07号生物安全通知曾公布过此次审议。作为审议内容的一部分,澳大利亚要求贸易伙伴就(1)澳大利亚当前虾进口条件,及(2) "虾与虾产品基因进口风险最终分析报告"的具体问题提出意见(2009年公布)。澳大利亚当前虾进口条件于2017年7月7日执行并通过第G/SPS/N/AUS/412/Add.8号予以通报。该部网站提供澳大利亚当前虾进口条件及"虾与虾产品基因进口风险最终分析报告": http://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animal/prawns.提交意见应包括任何修改建议的科学依据。提交已将将在准备报告草案,作为虾与虾产品进口条件审议一部分的时候予以考虑。本报告草案公布时将通知贸易伙伴并提供评议机会。该补遗通报涉及:[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撤消拟定法规[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X] 其它贸易伙伴提交评议的机会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X]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X]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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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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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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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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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