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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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AUS/403 | |
| 通报日期:02016-10-14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澳大利亚政府农业和水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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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鱼及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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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用于组胺分析的鱼及鱼产品-拟定风险食品分类——请求评议 语言:英文 页数:3页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概述:澳大利亚正就某些进口食品相关风险准备以科学为依据的风险声明。由于要准备每项风险声明, 因此要公布在澳新食品标准网站(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consumer/importedfoods/Pages/FSANZ-advice-on-imported-food.aspx ).为回应组胺分析的鱼及鱼产品相关风险声明, 澳大利亚拟将修改鱼及鱼产品的检验和分析方法。澳大利亚提出这些修改建议,其目的是保证这类鱼及鱼产品的组胺含量不超过200mg/kg。根据拟定修改内容:根据1992年进口食品控制法案规定组胺含量超过300 g/kg的鲭科(Scombridae)、鲯鳅科(Coryphaenidae)、鲓科(Pomatomidae)、鲹科(Carangidae)、鲱科(Clupeidae)、鳀科(Engraulidae)或秋刀鱼科(Scomberesocidae)鱼及及鱼产品被列为风险食品;具体鱼及鱼产品要先经过100%的组胺检验和分析。如货物符合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规定的200 mg/kg标准,各厂家货物的检验分析率可降至25%,然后继续降到5%。有关鱼类具体细节及检验分析率的初次增加,见: http://www.agriculture.gov.au/import/goods/food/notices/ifn-17-16 .预计这些修改内容将于2016年12月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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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A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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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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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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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6年12月13日(澳大利亚东部时间上午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