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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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TPKM/608 | |
| 通报日期:02023-02-23 | |
|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中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7313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sy1587@fd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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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牲畜和家禽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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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和风险管理建议(RMR)[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中国台北在制定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时遵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准则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风险评估程序。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
| 6 | 内容概述:关于乙基酰胺、苯硫哒唑、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促性腺激素)和巴龙霉素的最大残留限量的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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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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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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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2023年2月23日,食品编号:1121300012)可从卫生福利部门获得英文版。修正案通过后将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fda.gov.tw(中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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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