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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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AUS/391/Add.2 | |
| 通报日期:02018-06-14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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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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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通 报 |
| 6 | 内容概述: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8-06-13 如下信息: 供人食用蒸煮商品的进口修改要求——修改措施生效日期 根据 G/SPS/N/AUS/391 (2016年8月10月)、G/SPS/N/AUS/391/Corr.1 (2016年8月11月)及G/SPS/N/AUS/391/Add.1 (2018年1月3月)通报,澳大利亚改动了供人食用蒸煮食品的进口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要求供人食用的蒸煮商品货物随附政府证书。之前要求的是政府批准制造商声明及政府证书。进口许可证仍是向澳大利亚进口蒸煮商品的一项要求。澳大利亚政府农业及水资源部生物进口条件系统(BICON)提供供人食用蒸煮商品的新进口条件: http://www.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撤消拟定法规[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X] 其它修改措施生效日期——现为2018年7月1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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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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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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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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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