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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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CHE/101 | |
| 通报日期:02026-03-11 | |
| 1 | 通报成员:瑞士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Holzikofenweg 36,3003 Bern电子邮件:sps@seco.admin.ch http://www.seco.admin.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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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原产于中国的花生四烯酸油及多种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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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X] 无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食品立法实施条例。 |
| 6 | 内容概述:《食品立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在某些第三国的某些非动物源性食品和饲料进入瑞士时临时加强官方管制的规则(见附件二);由于真菌毒素(包括黄曲霉毒素、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污染)的污染风险,从某些第三国进口某些食品和饲料的特殊条件(附件三——加强官方边境管制和附有第三国取样和分析结果的官方证书)。 本实施条例修订了这两个附件,将其更新到已实施的修改中 - 2026年1月28日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6/194修改实施条例(EU)2019/1793关于暂时增加来自某些第三国的某些货物进入欧盟的官方控制和紧急措施的实施条例(EU)2017/625; - 欧盟委员会实施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26年2月24日EC 178/2002号条例,该条例对(EU)2019/1793号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涉及暂时增加对来自中国的花生四烯酸油进入欧盟的官方控制和紧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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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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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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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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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