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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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BRA/1997/Add.2 | |
| 通报日期:02022-09-05 | |
| 1 | 通报成员:巴西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国际事务办公室,地址:SIA Trecho 5, Área Especial 57, Complexo ANVISA Bloco D, 2º Andar - NAINT,邮编:71205-050,电话:+(55 61) 3462 5402/5404/5406 传真:+(55 61) 3461 5414 电子邮箱:rel@anvisa.gov.br 网站: http://www.anvisa.gov.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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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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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第1067号决议草案,2022年1月6日。 |
| 6 | 内容概述:应 巴西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2-09-02 如下信息: 2022年1月6日第1067号决议草案。批准了2022年1月6日第1067号决议草案(之前通过G/SPS/N/BRA/1997号文件进行通报)的2022年4月29日第146号规范指令已被更正。最终文本仅有葡萄牙语版本,可从以下网站下载: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tificacao-42573014该补遗通报涉及:[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X]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撤消拟定法规[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其它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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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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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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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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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