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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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CAN/1445/Add.1 | |
| 通报日期:02022-09-29 | |
| 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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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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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禁止从狂犬病高危国家进口商业犬只的新措施。 |
| 6 | 内容概述:应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2-09-27 如下信息: 禁止从狂犬病高风险国家进口商业犬只的新措施。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将禁止从已确定为由犬类变异病毒引起的狂犬病高风险国家进口商业犬只。狂犬病在加拿大是一种应报告的疾病,加拿大没有犬类变异病毒引起的狂犬病。为了防止由犬类变异病毒引起的狂犬病再次传入加拿大,并保护加拿大境内动物和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将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犬类实施进口限制。自2022年9月28日起,将不允许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定义的所有来自高风险国家的最终商业用途的犬类进入加拿大。自即日起,加拿大食品检验局也将不再为来自高风险国家的8个月以下的商业犬发放许可证。所有运往加拿大的商业犬(不论年龄大小)须于2022年9月27日抵达或该日之前抵达,才有进口资格。任何来自高风险国家的犬只在2022年9月28日或该日之后进口,并被视为是商业进口的,将不允许入境。无论犬只年龄大小,也无论之前是否需要进口许可证,这项新措施都不会有任何例外情况。加拿大恳请所有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贸易伙伴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商业犬只不出口到加拿大。根据CFIA现行的进口规定,将继续允许从高风险国家进口CFIA定义的私人宠物犬和协助犬。加拿大进口要求见加拿大食品检验局的自动进口参考系统(AIRS) 该补遗通报涉及:[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撤消拟定法规[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其它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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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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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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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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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