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USA/3540
通报日期:02025-12-09

通 报

1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意见应提交给EPA的WTO SPS团队,地址为EPAWTOSPS@epa.gov。
3 覆盖的产品:大米和茶叶商品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农药法典175号草铵膦[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草铵膦;农药限量最终规则
6 内容概述:本法规制定、修改和撤销了大米和茶叶商品中草铵膦(CASRN 77182-82-2)的残留限量。
7 目的和理由:[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ket/EPA-HQ-OPP-2021-0789(英文版)
10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2025年11月20日[ ] 贸易促进措施: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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