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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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TPKM/587 | |
| 通报日期:02022-06-24 | |
|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4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sy77@fd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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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水果、蔬菜、谷物、豆类、可可豆、牲畜和家禽组织、鸡蛋和牛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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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国际食品法典食品农药残留量在线数据库(http://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codex-texts/dbs/pestres/en/)[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中国台北在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时遵循食典委原则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风险评估程序。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和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
| 6 | 内容概述:修订水果、蔬菜、豆类、谷物和可可豆中的灭蟎醌、嘧菌酯、嘧菌环胺、恶唑菌酮、氟啶虫酰胺、氟虫双酰胺、咯菌腈、醚菌酯、双炔酰菌胺、氟唑菌苯胺、丙环唑、氟唑菌酰羟胺、氟虫吡喹、氟啶虫胺腈、氟醚唑和2甲4氯丁酸-乙基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撤销水果、蔬菜、豆类和大米中乙酰甲胺磷、内吸磷、三氯杀螨醇、马来酰肼、MALS、甲胺磷、久效磷、MSMA、百草枯、丙硫磷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撤销家禽组织、鸡蛋、牛奶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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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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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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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和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2022年6月23日,食品号1101301202)可从通报机构、咨询点和卫生福利部门获得英文版本。修正案通过后将在官方政府公报上公布。全文可从以下网站下载: http://www.fd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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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