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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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USA/1933 | |
| 通报日期:02009-07-06 | |
| 1 | 通报成员:美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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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食物与食品,包括FDA辖管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 不包括豁免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补养品。另免除由美国农业部专门监管的肉、禽与蛋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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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贸易伙伴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工业指南草案: 有关2007年食品药物管理局修订法案制定的食品注册报告问答; 实用性; 2007年食品药物管理局修订法案进一步延期执行声明[FR Doc. E9-13614],公告通知页数:27803-27804,英文,2页 |
| 6 | 内容概述: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宣布可提供一份题为“工业指南: 2007年食品药物管理局修订法案关于制定食品注册报告问答”的指南草案。指南草案一旦确定,将有助于业界执行2007年食品药物管理局修订法案(FDAAA)规定的食品注册报告要求。考虑到收到的对指南草案的任何评议及本局计划的拓展新尝试, 允许对报告食品的电子入口的进一步检测,FDA还宣布继续将FDAAA食品注册报告的执行日期推迟到2009年9月8日。指南草案一旦确定将代表本局目前对该问题的想法,但并不产生、或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利,不会对FDA或公众产生约束。如该方式符合适用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则可采用另一种变通方式。 2007年9月27日, 总统签署FDAAA 为正式法(公法110–85)。FDAAA第1005节修改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案(法案),新增第417节(21 U.S.C. 350f)。法案第417节要求卫生与人性化服务部秘书处在FDA内部制定一个食品注册报告(名录); 该名录应不迟于该节生效日一年后制定(即:2008年9月27日)。对于今后名录的发展, 法案第417节要求FD在该节生效后一年内(即:2008年9月27日)建立一个电子门户网站(申报食品注册门户网站),申报食品的举证必须由负责机构提交FDA,也可由公共卫生官员提交F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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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A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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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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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本公告通知可查询27803联邦纪事/74册, 111号/2009年6月11日,星期四: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9/pdf/E9-13614.pdf。工业指南:2007年食品药物管理局修订法案规定的食品注册报告问答; 指南草案可查询:
http://www.fda.gov/Food/GuidanceComplianceRegulator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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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2009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