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TPKM/597
通报日期:02022-10-05

通 报

1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卫生福利部
3 覆盖的产品:水果、蔬菜、谷物、干豆、草药、茶叶和坚果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食典委食品农药残留在线数据库(http://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codex-texts/dbs/pestres/en/)[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中国台北在设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时遵循食典委准则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风险评估程序。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6 内容概述:修订水果、蔬菜、谷物、干豆、草药、茶叶和坚果中双丙环虫酯、苯噻菌胺、氰虫酰胺、氟啶虫酰胺、呋虫胺、氟虫脲、Flutianil、三唑酰草胺、异丙噻菌胺、吡唑萘菌胺、双炔酰菌胺、氟噻唑吡乙酮、氰氟虫腙、丙嗪嘧磺隆、氟唑菌酰羟胺、联苯吡嗪菌胺、环酯草醚、四唑虫酰胺、噻虫啉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7 目的和理由:[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2022年10月5日,食品编号1111302295)可从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和卫生福利部获得英文版。修正案通过后将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全文可从以下网站下载: http://www.fda.gov.tw。
10
  • 拟批准日期:待定。
  •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贸易促进措施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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