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CAN/229
通报日期:02004-11-17

通 报

1 通报成员:加拿大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 加拿大健康部有害生物管理协调局
3 覆盖的产品: 二甲酚噻草胺[Dimethenamid] (ICS: 65.100.20, 67.080)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未提及。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拟修订食品药物法规(1430 ― 二甲酚噻草胺 [Dimethenamid] [提供英文和法文,3204-3207页]
6 内容概述:根据有害物控制法规定,二甲酚噻草胺 [Dimethenamid]是作为一种播种前紧急预处理,及后处理剂,用于控制田玉米、四季豆、大豆、甜玉米及白豆内稗草、刺?唐、东龙葵、秋黍[fallpanicum]、狐尾草、葡匐草、红根苋及yellow nutsedge的除草剂注册的。根据食品药物法第B.15.002(1)小节规定,二甲酚噻草胺 [Dimethenamid]在任何食品内残留的最高残留限量为:0.1p.p.m。   根据食品药物法的规定,加拿大健康部有害物管理协调局批准了一项要求修改二甲酚噻草胺 [Dimethenamid]的注册,准许其作为一种紧急后处理措施,用于控制干球茎洋葱内的稗草、刺?唐、东龙葵、秋黍[fallpanicum]、狐尾草、葡匐草、红根苋及yellow nutsedge。本修改还对二甲酚噻草胺 [Dimethenamid]用于干球茎洋葱产生的残留规定了最高残留限量,以准许含该类残留的食品销售。 经对所有可用数据审核,PMRA确定,二甲酚噻草胺 [Dimethenamid]在干球茎洋葱内的最高残留限量为0.01P.P.M时,不会对大众健康造成风险。
7 目的和理由:A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D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2004年11月6日加拿大官方公报,部分I。[提供英法文]
10
  • 拟批准日期:通常在加拿大官方公报部分I公布后的5-8个月。
  • 拟生效日期: 措施批准日。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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