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报号: G/SPS/N/BRA/303
通报日期:02007-04-19

通 报

1 通报成员:巴西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2 负责部门:ANVISA ? 巴西卫生监督局
3 覆盖的产品:大豆
4 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所有国家
5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有关唑草酮(Carfentrazone-ethyl)的决议草案(提供葡萄牙文,2页)。
6 内容概述:本技术法规草案修改2003年8月29日第165号决议,修改用于大豆种植的唑草酮(Carfentrazone-ethyl)的安全期。原30天的安全期现更新如下:当种植前发生紧急情况而施用的,用于大豆种植的唑草酮(Carfentrazone-ethyl)的安全期尚未确定。当种植后在紧急情况后施用于感染植物的,安全期保持为30天。
7 目的和理由:A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 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D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2007年3月15日巴西官方公报第1节,第34页。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签发的2007年3月第23号决议草案,公布于巴西官方公报(提供葡萄牙文)。
10
  • 拟批准日期:2007年4月
  • 拟生效日期:2007年4月
11 提意见截止日期: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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