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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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AUS/366/Add.1 | |
| 通报日期:02016-07-18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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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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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通 报 |
| 6 | 内容概述: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7-15 如下信息: 进口印度食用葡萄现有政策非监管性分析最终报告应印度出口澳大利亚食用葡萄市场准入请求,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水资源部完成了该风险分析。 最终报告建议将风险管理措施与操作程序系统相结合,以降低进口印度食用葡萄的相关风险,达到澳大利亚适当保护水平。最终报告建议,澳大利亚进口印度食用葡萄要受到一系列风险管理措施的制约,以满足澳大利亚生物安全要求,包括实蝇 (2种)、神泽氏叶螨、叶卷蛾、粉蚧(4种)、蓟马(2种)、翅果蝇、葡萄根瘤蚜、黑腐病、褐腐病及葡萄叶锈病的措施。该风险分析最终报告于2015年7月22日公布在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水资源部网站30天,供利益相关人士咨询,然后于2015年7月27日通过SPS第G/SPS/N/AUS/366号文予以通报。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水资源部网站提供最终报告: http://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该补遗通报涉及:[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撤消拟定法规[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其它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 (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Water Resources(农业水资源部)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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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A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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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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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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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