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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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SPS/N/CAN/1496 | |
| 通报日期:02023-03-23 | |
| 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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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活体动物(HS编码:01)、活牛动物(HS编码:0102)、活猪动物(HS编码:0103)、活绵羊和活山羊(HS编码:0104)、活体动物(不包括马等)(HS编码: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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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4.1章“活体动物标识和可追溯性总则” |
| 5 |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修订《动物卫生条例》(牲畜识别和可追溯性)的法规。 |
| 6 | 内容概述: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拟修订《动物卫生条例》第十五部分:牲畜识别和可追溯性,涉及加拿大境内牲畜物种的识别和可追溯性要求以及进出口的识别要求。《动物卫生条例》的拟修正案将扩大动物标识和运输信息的范围,提高其可获得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并对目前受监管的物种(野牛、牛、绵羊和猪)以及现在受监管的拟议物种(山羊和鹿科动物)适用新要求。对动物标识和记录要求的更新也将提高整个追溯体系的灵活性和效率。本修正案将通过以下方式填补当前牲畜追溯体系中已发现的缺口:将养殖的鹿科动物和山羊新增为受管制物种;包括所有受管制物种的国内运输的运输报告要求;将所有物种向中央数据库报告信息的时间从30-60天缩短到7天;并要求通过省级场所识别程序报告更准确的位置数据,该识别程序中有农业场所的场所识别号码。通过填补牲畜追溯体系中的缺口,该监管提案将加强保护加拿大食品供应和动物资源基础的能力,并减少各种事件对加拿大国家畜群和加拿大农业经济的影响。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4.1章—活体动物标识和可追溯性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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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动物健康,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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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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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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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