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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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NLD/63 | |
| 通报日期:2004-05-14 | |
| 1 | 通报成员:荷兰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 运输与公共建设工程部 |
| 3 | 依据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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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及其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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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法令提案--修订车辆条例连同一些关于商用车改善视野装置方面的修订。 页数: 使用语言: |
| 6 | 内容概述:为便于重型商用车司机更好的观察易受伤害的道路使用者,该法令将一些有关提供改善视野装置的义务的修订纳入车辆条例。除了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野营厢式货车之外,该义务的修订适用于1997年12月31日之后投入使用的,最大允许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商用车的类型。驾驶位置在车右边的商用车必须在车的左边,而不是在右边具有改善视野的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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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上述义务仅限于对1977年12月31日之后投入使用的车辆,因为在此日期之前投入使用的车辆上往往没有合适的位置供改善视野的装置的安装。此外,修正案还起到阐明法规的作用。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 车辆条例(法案和法令的公告1994,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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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4-07-28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