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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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AUS/100 | |
| 通报日期:2015-12-07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 |
| 3 | 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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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在澳大利亚销售的(进口和国产)食品。 ICS: HS: 第2-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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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原产地标签-法规影响声明评议文件(英语,63页); 原产地标签-食品信息标准草案评议文件(英语,32页); 信息标准草案解释和讨论文件(英语,11页); 原产地标签-法案征求意见稿-澳大利亚消费者安全港法案(英语,11页); 原产地标签-安全港法案草案修订解释和讨论文件(英语,13页); 原产地标签-澳大利亚生产、种植认证商标规范修订提案(英语,2页); 食品原产地标签-关于国际贸易伙伴的常见问题(英语,2页)。 语言:英语 页数:63/32/11/11/13/2/2 链接网址: ?? 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
| 6 | 内容概述:澳大利亚政府现提出修订现行食品原产地标签要求,以回应消费者关于产品标签更明确和一致信息的呼吁。根据修订,国产和进口食品必须真实地声明反映产品生产、制作或种植的产地。关于“重要食品”的修订提案是原产地声明将印在盒子上,以便消费者更容易看到。消费者调查得知,此要求适用于消费者最重视原产地信息的食品。这些食品(以下称为重要食品)通过排除以下食品类别定义:调料;糖果;饼干和小吃;瓶装水;软饮料和运动饮料;及酒精饮料。此外,所有国产和进口食品受新规则管辖,须使用说明何时‘生产’和‘包装’的声明。目前免除原产地标签要求的食品-如饭馆、餐厅、医院等供应的立即消费食品(包括海鲜)-继续免除要求。修订提案须经澳大利亚政府及州和地区政府同意。为帮助贸易伙伴和进口商,本提案包括以下考虑:生效前从2016年中开始的过渡期(评议后确定);为贸易伙伴制定免费指导材料以帮助他们遵守新要求;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提供热线电话和免费专用查询信箱。关于修订提案和评议文件的信息可从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网站的评议打包文件处获得:https://consult.industry.gov.au/cool-taskforce/cool。打包文件包含几个贸易伙伴应认真阅读的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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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上述第5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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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