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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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AUS/76 | |
| 通报日期:2013-06-11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澳大利亚资源、能源与旅游部 |
| 3 | 依据的条款:[X]2.9.2 []2.10.1 []5.6.2 []5.7.1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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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燃气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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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燃气热水器)决定2013 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
| 6 | 内容概述:注:本决定涉及作为设备能效(E3)计划一部分由国家和地区管辖的产品。本决定简化了现行国家地区法律要求到国家一致法律的过渡。在这一过程中不管辖新产品,也不采纳新要求或新的测试标准。 依照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GEMS)法案2012,澳大利亚政府对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规定了强制最低能效性能标准(MEPS)和能源等级标签(ERL)要求。这些要求在法律文件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GEMS)决定中做出规定。 GEMS和ERLs技术要求在相关澳大利亚标准中规定,按照澳大利亚标准公布。 根据GEMS法案,如果产品: -受GEMS决定管辖; -在澳大利亚生产或进口到澳大利亚; -在相关GEMS决定生效后销售,则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决定规定的要求。 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计算机)决定2013规定了燃气热水器最低能效和产品性能要求,及相应测试要求。 决定中提到的燃气热水器标准是: -澳大利亚标准AS4552-2005热水供应和/或集中供暖用燃气热水器; -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标准AS/NZS4552.2:2010热水供应和/或集中供暖用燃气热水器第2部分:燃气热水器最低能源性能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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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GEMS法案的目的是:-提高管辖产品的能效;-确保消费者做出知情选择,改善能效,减少能耗、能源成本和温室气体排放。法律还给出了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承诺的影响。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相关标准可从澳大利亚标准网站获取:-http://infostore.saiglobal.com/store2/Details.aspx?ProductID=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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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