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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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otif.00/410 | |
| 通报日期:2000-09-14 | |
| 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加拿大食品检验局 |
| 3 | 依据的条款:2.9.2[ ],2.10.1[ ],5.6.2[X],5.7.1[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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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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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对种子法规的修正议案 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
| 6 | 内容概述:加拿大种子规划提出了若干项服务性工作,它包括种子标准的制订、种子的认证、种子公司的注册、进行特殊活动的专门认可、培训、信息、检验及实施等内容。 由于九十年代中期的财政压力,加拿大农业与农业食品部食品及检验分部(FPIB)与加拿大工业部的委托人就恢复提供服务性工作增加费用进行了磋商。加拿大种子栽培者协会(CSGA)、加拿大种子贸易协会(CSTA)及加拿大商业性种子分析协会(CSAAC)组成了一个谈判小组,以响应FPIB的“商业联盟计划”(BAP)。其结果之一就是于1996年成立了加拿大种子学会(CSI)并于1998年得到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的官方承认。这个组织的既定目标是“提供已批准的服务性工作”以支持加拿大的种子认证和进口认可规划。其主要目的是:在提高加拿大工业部对其本身的质量控制管理要求的能力同时,减低费用。 在BAP磋商期间(1995-98),显而易见一旦CSI开始全面运作,在竞争的环境中政府将不再提供相同的服务性工作。所以,种子规划打算(1)在2000年推动费用的提高以使费用水平恢复到100%,且(2)在中期,建议修改种子法规,使CFIA停止提供种子的认证和进口许可项目服务,这些服务可通过CSI或其它批准的一致性检验机构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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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2000年9月2日的加拿大公报第1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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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0-10-02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