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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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性贸易壁垒 | |
| 通报号: G/TBT/N/AUS/95 | |
| 通报日期:2013-08-26 | |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 2 | 负责部门:澳大利亚资源、能源与旅游部 |
| 3 | 依据的条款:[X]2.9.2 []2.10.1 []5.6.2 []5.7.1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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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的产品:空调和热泵,由马达驱动风扇和调节温度、湿度的元件组成的可逆热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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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名称: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空调和热泵)决定2013 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
| 6 | 内容概述:依照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GEMS)法案2012,澳大利亚政府对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规定了强制最低能效性能标准(MEPS)和能源等级标签(ERL)要求。这些要求在法律文件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GEMS)决定中做出规定。 GEMS和ERLs技术要求在相关澳大利亚标准中规定,按照澳大利亚标准公布。 根据GEMS法案,如果产品: -受GEMS决定管辖; -在澳大利亚生产或进口到澳大利亚; -在相关GEMS决定生效后销售。 则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决定规定的要求。 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空调和热泵)决定2013规定了空调和热泵最低能效和产品性能要求,及相应测试要求。这是一个替代决定。根据GEMS法案第35条,相关部长可以撤销GEMS决定并颁布替代GEMS决定。撤销的决定在替代决定生效前立即停止生效。 本替代决定首次管辖标准AS/NZS3823.1.4范围内的多联机空调和热泵。通过引用标准AS/NZS3823.2:2013中的要求实现管辖目的。替代决定的许多其它成分,包括定义和测试要求,与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空调和热泵)决定2012(F2012L02129)(撤销的决定)保持一致。 决定引用了以下澳大利亚/新西兰空调和热泵联合标准: ?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标准AS/NZS3823.1.1:1998电器性能-空调和热泵-第1.1部分: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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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理由:本GEMS法案的目的是:?提高管辖产品的能效;?确保消费者做出知情选择,改善能效,减少能耗、能源成本和温室气体排放。法律还给出了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承诺的影响。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 8 | 相关文件:?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GEMS)法案2012?温室和能源最低标准(空调和热泵)决定2013(草案)。本决定从属于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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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 1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