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标准院与社会团体在标准工作上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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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问题2:《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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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新国家标准发布后,未到实施日期,企业是否可以采用新发布未到实施日期的标准,进行样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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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
问题4:《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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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们对于绩效评价体系中4.1.2出版发行的要求不是很明晰,有以下问题:
1. 是只要是正规出版社出版就可以吗,对于出版资质,标准出版方式以及出版物形式等有具体要求吗?
2.我们在24年12月31日前无法完成出版,先提供出版社合同作为佐证材料可以吗?
辛苦老师解答,感谢
回答 标准出版应符合国家出版物管理相关要求,目的是促进团体标准组织合规地开展团体标准的推广和应用。团体标准的出版应以服务相关标准的使用为目的,不应为了体现出版的要求而盲目地将不同使用者的标准汇编出版,增加使用者使用成本。团体标准组织与相关出版机构签订的团体标准出版合同(含出版计划),可以作为实施标准出版进程的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