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3-03-0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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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龙湾区服务业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和社会事业深度融合,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促进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提升产品、服务和管理的质量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浙江省标准化条例》,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诚信守法,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三)服务能够体现领域特色,对其他领域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五)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最高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并为试点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承诺并明示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领域: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

(二)重点方向: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基本公共服务、垃圾分类、政务服务、健康养老、旅游休闲、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公共医疗卫生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开展项目申报和建设。优先支持已完成县级标准化试点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紧贴需求,体现特色。广泛调研,围绕本地区以及本单位发展中对标准化的实际需求,突出地区、行业特色和单位特点,选择需求紧迫、特色鲜明的项目申报,明确申报项目的目标、内容、进度和保障措施。

(二)注重效益,好中选优。注重考察所选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可能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等,选择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良好发展潜力的项目,按类别择优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市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市市场监管局申报和推荐项目;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应向辖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和推荐项目。

(二)申报材料包括《2023年度温州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1)、《2023年度温州市标准化试点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本和纸质材料(一式2份)盖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三)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发改委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审查并下达立项计划,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考核验收。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联 系 人:柳丽红(市市场监管局) 电话:0577-88907825

           林  彦(市发展改革委) 电话:0577-88960617

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6号 市场监管局

电子信箱:wzbz66 @163.com

附件:1.2023年度温州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

2.2023年度温州市标准化试点申报项目汇总表

3.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2023年申报市级服务业.doc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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