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设区的地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认真论证审定,现下达2019年第二批温州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5项(详见附件)。
请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督导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组织起草,并广泛征求意见落实整改,按时完成制定任务,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在制定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联系人:柳丽红,邮箱:WZBZ66@163.com,电话:88907825)。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