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具新国标解读

时间: 2012-12-1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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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首个儿童家具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07-2011)(以下简称《条件》),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下几点标准要应值得消费者注意。

  一、标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
  解读:这一条明确提出了儿童家具适用的年龄段,《条件》正式实施之后,儿童家具的生产标准是与成年人截然不同。这有利于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促使生产厂家作出生产技术方面的改变。

  二、标准要求:木材含水率W应符合:8%≤W≤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
  解读:含水率,就是纤维材料及其制品的含水重量与干燥重量的差数对其含水重量的百分率。木制品制作完成后,造型、材质都不会再改变,此时决定木制品内在质量的关键因素主要就是木材含水率和干燥应力。当木制品使用时达到平衡含水率以后,这个时候的木材最不容易开裂变形。

  三、标准要求:产品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危险锐利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产品不应有危险突出物。如果存在危险突出物,则应用合适的方式对其加以保护。
  解读:儿童最容易受伤的,往往就是碰到锐利边缘、锐利尖端或者突出物。如果儿童家具都使用倒圆或倒角处理,而且突出物都有所考虑,就可以避免危险的出现。

  四、标准要求:纺织面料pH值应在4.0~7.5之间;皮革pH值应在3.5~6.0之间。
  解读:pH的应用范围在0~14之间,当pH=7时水呈中性。因此,《条件》中对pH的规定,防止了过酸或者过碱对儿童造成的伤害。消费者往往对pH不了解,无形中给孩子带来很多危害都不知道。

  五、标准要求: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解读:《条件》详细列出了包括表面涂层、纺织面料、皮革、塑料等使用指标,锑、砷等可迁移元素都有具体的范围。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游离甲醛的指标是≤30 mg/kg,而可分解芳香胺属于禁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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