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解读

时间: 2019-07-0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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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养老机构等级国家标准空白,完善了养老机构分级标准体系,通过客观、公正、透明的评价,引导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同时,通过标准对机构进行客观的等级评定,公示等级评定结果,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方便有需求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做出选择,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该标准对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提出102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等级划分与标志、申请等级评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等级评定、规范性附录等。该标准将养老机构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级标志由五角星图案构成,等级越高,表明养老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越高。

       该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申请等级评定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包括养老机构有效执业证明、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要求或资源、空间配置、运营管理与服务、各个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同时满足的条件。同时,标准又通过规定各等级养老机构应满足的入住率、服务提供、人员配比与资质以及硬件设施的要求,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划定了差异性门槛。

在标准的规范性附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与分值”中,详细标明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主要内容。评定的总分1000分,环境120分、设施设备130分、运营管理150分和服务600分。其中,环境的评价内容分别从交通便捷度、周边服务设施、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等7个方面提出要求;设施设备的评价内容从居室、卫生间及洗浴空间、就餐空间、洗涤空间等13个方面提出要求;运营管理的评价内容从行政办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管理等7个方面提出要求;服务的评价内容则从出入院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等13个方面提出要求。不同等级的养老机构在这些评定内容的要求不同,养老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向评定机构提出参与评定的申请。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与分值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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