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是各类协会、学会以及技术产业联盟等各类社会团体发布的标准的统称。我国团体标准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民间自发、技术标准联盟化和国家全面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三个阶段。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90年代末,就已经有协会制定并自主发布协会标准,2017年11月4日,《标准化法》首次确立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
二、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做团体标准?
社会团体发挥自身优势,依据市场需求制定,或是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或是不具备地方特色不适合做地方标准,或是技术要求更加严格,能够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标准可以做团体标准。
三、怎么做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的发布主体是社会团体,申报团体标准的平台是“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一是注册社会团体的帐号。
首先,平台注册需要准备的信息资料有团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机关行政级别、发证日期、有效日期、发证机关所在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活动地域、注册资金、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手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社会团体的简介。其中电子邮箱需要可以接受验证码,平台的“登录帐号”也要用电子邮箱登录。
接着要准备几个文件: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jpg格式;
——标准制定程序文件,pdf格式。标准制定程序文件需要平台审核,要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发一个内部文件,告知团体全体成员,例如:《某某协会关于印发标准制定程序的通知》。
——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内部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信息清单,填写后盖章扫描成pdf文件;
——自我承诺声明,填写好盖章扫描成pdf文件;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管理文件,这两项是可选项。
然后,准备帐号名称和密码进行注册。登录 “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 ,点击右上角的注册,会弹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试行)》,认真阅读后点击“同意”,就会出现注册网页,如下图所示。平台的帐号是“社会团体代号”,一般是采用社会团体拼音首字母,也是团体标准编号的一部分。注册时如果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已有的社会团体代号重复,则需要重新确定社会团体代号。至于密码,须为长度不小于8位的数字字母组合。第一次申请递交资料后平台需要审核。被审核之前,可以用“社会团体代号”或“电子邮箱”作为登录名,但如果审核没有通过,需要修改或者补充的时候,那么 “社会团体代号”就不能作为登录名,只能用“电子邮箱”登录。

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审核需要2-5个工作日。审核后,登录网站查看审核结果,如果用“社会团体代号”无法登陆,说明“社会团体代号”有可能已经被占用或材料有问题被退回。这时就需要用电子邮箱登录,登录后会看到退回的原因,修改补充后重新提交审核。待审核的页面如下图所示。

初审通过后,页面如下图所示。并且在网站的首页上,注册的名字就会进入30天的公示期。

公示结束后,页面上就会显示“标准管理”模块,如下图。
点击“团体标准管理”,点击右上角的“公布新标准”,就可以填写欲申报的团体标准的信息了。

二是团体标准立项阶段。立项阶段是对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形成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以社会团体文件形式发布。团体标准立项的工作流程包括:
1) 申报单位向团体标准管理协调机构提交相关资料;
2) 团体标准管理协调机构对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
3) 通过初审的团体标准项目提交专家评估,对未通过初审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并退回申报单位。
4) 团体标准管理协调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
5) 经专家评估通过的项目进行正式公告并下达立项计划,未通过的项目退回申报单位。
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内容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标准立项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2) 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同类标准国内外情况说明;
4) 与现行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协调性关系;
5) 标准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的情况;
6) 标准的范围;
7)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8) 标准预期的效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等);
9) 标准的贯彻和推广方案;
10) 项目经费预算和来源情况;
11) 标准涉及专利的情况。
三是团体标准起草阶段。团体标准起草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相关事宜进行分析、试验和验证等,确定的标准内容需经过不断地讨论和试验,然后形成标准草案进行征求意见。团体标准起草阶段的主要工作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拟定工作计划;
2) 开展调查研究;
3) 开展试验验证;
4) 开展标准内容研讨;
5) 形成可以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
四是团体标准征求意见阶段。团体标准征求意见阶段一般不少于30日,征求意见的范围应涉及各利益相关方,包括科研院所、生产方、销售方、使用方、检测机构、公益机构和管理部门,并在线上线下等公开渠道上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社会团体发布征求意见的函、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征求意见反馈表;
2) 宜召开对反馈意见进行统计、分析、协调的标准研讨会,准备调研报告、试验报告和征求意见汇总表等材料;
3) 经修改后形成标准草案送审稿。
五是团体标准技术审查阶段。团体标准技术审查阶段由团体标准管理协调机构负责组织,技术审查可以选用会议审查和函审,通常采用会议审查。技术审查阶段工作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准备技术审查需要的文件(公函、标准送审稿、调研报告、试验报告、征求意见汇总表、审查专家名单表);
2) 形成技术审查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专家投票汇总表、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等),如果采用会议审查,还需要准备会议通知和标准情况介绍;
3) 形成标准草案报批稿及编制说明报批稿。
六是团体标准的批准、发布。社会团体组织对技术审查通过的团体标准予以审定通过,并批准发布。在发布标准的同时,宜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团体标准的基本信息,除此之外,还要在本团体组织内部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发布,发布内容包括团体标准的名称、编号、主要技术内容和是否涉及专利等信息。在发布程序上,通常采用一下流程:
1) 团体标准管理协调机构接受报送的标准报批材料;
2) 团体标准管理协调机构从材料的齐全性、程序合法性、技术协调性和编写规范性等方面对团体标准报批材料进行审核;
3) 团体标准管理协调机构给出团体标准编号;
4) 团体标准管理协调机构将团体标准报批材料报送给团体标准决策机构进行审批;
5) 发布团体标准公告;
6) 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标准的发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