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9日,欧盟非食品委员会召回我国香港产儿童化妆品。该化妆品2罐,一个刷子,1个指甲油,一套3种颜色的粉饼及一个唇膏。包装是透明发泡塑料,包装上标有容量。该产品引起微生物危险是因为好氧微生物数量是1300cfu/g,这超出了最大许可限制,因而可能引起感染。此外,没有给出打开包装之后的使用时间限制。该产品不符合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主管部门命令从市场撤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