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标准化院发布欧盟限制使用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全氟辛酸(PFOA)相关物质的技术壁垒信息。
据了解,欧盟在最新发布的REACH法规附录XVII中进行了修订,规定全面禁止浓度大于25ppb的全氟辛酸(PFOA)、浓度大于1000 ppb的全氟辛酸(PFOA)相关物质的生产、使用和上市。新规意见征求时间截至2016年12月,预计将于2017年上半年生效。
目前,我国在2014版Oeko Standard 100中提到纺织品全氟辛酸PFOA不得超过0.1mg/KG,婴幼儿产品中不得超过0.05mg/KG,但对全氟辛酸(PFOA)及其相关产物并无限量标准。结合全氟辛酸广泛应用于纺织服装、皮革制品等出口产业这一现状,市标准化院温馨提醒相关我市相关企业密切关注该新项规定,尽早做好准备,有效规避风险。